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辛敏超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3-08-03所属栏目: 廉政要闻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辛敏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辛敏超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钱款;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用公款核销;违反工作纪律,贯彻执行国家、省委决策部署不力并造成不良影响,违规干预行政执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和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

  辛敏超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弃守职责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不正确履行职责,不担当作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委决策部署不力,违规干预行政执法活动;贪敛钱财,卖官鬻爵,收受贿赂,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辛敏超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辛敏超简历

  辛敏超,男,汉族,1963年5月生,黑龙江桦南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依兰县副县长,巴彦县委常委、副县长,五常市委副书记、市长,五常市委书记;双鸭山市委常委、副市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2023年2月被免职。

龙江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