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生态岛”水清岸绿

发布时间:2023-08-01所属栏目: 监督曝光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河光潋滟,鱼游虾嬉,岸绿景美,栈桥相连,一对新人正撑着伞,在河道旁的健身步道上拍照。位于福建省莆田市湄洲岛的北埭湿塘河道一片波光粼粼、花红柳绿的美景,已成为当地热门打卡地,吸引人们纷纷前来观赏打卡。

  小河道缘何备受青睐?是一次日常监督检查改变了这里。家住河边今年51岁的村民陈秋林说:“从那次监督检查起,经过前后几次的整治,我们村更加注意河道保护建设了,你看,现在这里水天一色,绿树成荫。”

  老陈所说的日常监督,指的是莆田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与湄洲岛纪工委监察工委依托室地联动工作机制,将“生态环境优化”列为“保护好湄洲岛”专项监督的重要一项,通过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以监督护航“生态岛”。

  专项监督小组工作人员在一次监督检查中发现,北埭湿塘部分河道河面上漂浮着未及时清理的垃圾和落叶、杂草。“垃圾遍布,河水污浊,都影响到我们周边的生活质量了。”河道附近的居民向工作人员反映。

  上级拨付的河长制专项资金是否到位?为何出现河道清理不及时现象?带着这些疑问,监督小组工作人员综合运用实地察访、资料查阅等方式,对湄洲镇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调查中,监督小组发现湄洲镇河长办对聘用的河道沙滩保洁员出勤情况监管不规范、不严格,个别河道保洁员虽然登记出工出勤,但实际并未到岗,导致某些河道垃圾没有及时清理,水质变差,严重影响了河道周围的村居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针对湄洲镇人民政府未对河道沙滩保洁员及河道专管员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形成明确制度要求、湄洲镇河长办对河道沙滩保洁员日常出勤情况缺乏有效监管等问题,湄洲岛监察工委依法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相关责任部门限时整改完毕。同时对履行监管责任不力的主管部门和相关干部,根据失职情节和造成后果等实施严肃问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河道专管员吴某某、肖某某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并对河长办主要负责人林某某追究重要领导责任,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建议书发出之后,湄洲镇河长办立即行动,制定《河道专管员工作管理制度》《河道保洁员工作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机制,开展督导推进,狠抓问题,逐一销号。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坚守政治站位,聚焦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重点,充分发挥‘监督利剑’作用,为打造‘生态岛’,推进‘全域旅游’提供支撑保障。”湄洲岛纪工委监察工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湄洲岛区镇两级河长共计巡河188人次,共发现问题28起,已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完成28起。(通讯员 吴震 || 责任编辑 赵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