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匿的抗旱井水泵

发布时间:2023-12-17所属栏目: 监督曝光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我没有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辜负了组织和群众对我的信任,我对不起大家……”近日,黑龙江省集贤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发展中心原职工艾某某,面对处分决定书时忏悔道

  此前,集贤县纪委监委在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检查中发现,原农业开发办为集贤镇德祥村打完抗旱井后,发电机组和水泵始终没有移交给村里。

  集贤县纪委监委派出调查组到德祥村核查情况,发现抗旱井建成后,发电机组和水泵一直没有安装。抗旱井的配套设施又在哪里呢?带着疑问,调查组决定直接找村干部了解相关情况。

  “我们村一直也没收到抗旱井的发电机组和水泵,也没有相关部门和我们联系这个事。”集贤镇德祥村党支部书记朱冰向调查组解释。

  调查组来到农田建设发展中心了解情况,原农业开发办当年没有及时将配套物资移交给村里,而是存放在了仓库。

  “抗旱井的配套设施还在不在”调查组找到农田建设发展中心艾某某开门见山地问。

  “我现在工作离不开,临近中午了,下午我带你们到仓库去看。”艾某某说。

  “我们现在就去仓库门前等你,你忙完再过去,不急。”

  一听调查组工作人员坚持实地查看,艾某某才支支吾吾解释道:“突然想起来,几台水泵被村民借用了。因为我年龄大了,记性也不太好,平时事情也很多,就把这事给忘了。”

  “村里的抗旱井配套设施怎么在群众家里?附属设备私自外借可是违反纪律规定的。

  “老百姓有困难,我想设备在那儿也是闲着,就帮了他一把,我没收好处。”艾某某说得有些心虚。

  “项目建设完工10年了,配套设备还没有移交?据我们侧面了解,借水泵的人和你是亲属关系吧?”面对调查人员的追问,艾某某难以自圆其说,终于承认了违纪事实。

  经查,2020年10月,时任集贤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发展中心职工艾某某私自将德祥村的3台水泵借给其姐夫韩某某用于豆腐房经营使用,直至2023年10月调查组介入调查后才送回。最终,艾某某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农田建设发展中心工作作风问题,集贤县纪委监委向县农业农村局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责令其针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认真自查自纠,限期整改到位。(通讯员 毛红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