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笔村集体仓库租金走了“弯路”

发布时间:2022-08-30所属栏目: 监督曝光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村(社)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法律的底线,分清公和私的界线,绝不能对集体资产动私心……”近日,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后范村村委会原主任杨贤森犯挪用集体资金典型案件。

  2020年12月,路桥区委巡察组刚进驻路北街道后范村,就有群众反映该村集体仓库部分租金未及时收取。在巡察过程中,巡察组也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

  “组长,这三笔租金挺奇怪,是同一个柜台同一个时刻以三名租户名义现金缴纳到村账户,而且交款时间比起租时间晚了近11个月。”巡察组小陈对村账户银行对账单提出疑问。

  “你们向村里出纳了解一下,是不是收了租户现金,然后存入银行的?”

  “出纳老范说,这三笔租金不是他存的。他还说这些仓库招租、签协议、收租金基本上都是村委会主任杨贤森一人在负责。”

  随后,巡察人员来到租户林某店铺了解情况:“您是否在后范村租了仓库,租金是什么时候交的?”

  “租金我早就交了。跟后范村村长签了租赁合同,我就转账给他个人账户了。手机银行里有转账记录,可以给你们看。”租户林某非常肯定地回答。

  “租赁合同上应该写了村集体账户号码,你为什么把租金交给村长个人账户?”

  “当时村长说,如果对公账户转账不方便的话,也可以把租金打到他个人账户,他代我交到村里去。他是村长,合同也是跟他签的,交给他有什么问题吗?”林某疑惑地反问道。

  巡察人员又走访了另外两个租户,情况同林某说的如出一辙。巡察组立即将杨贤森挪用集体仓库租金的问题线索,转到路桥区委巡察办和路北街道纪工委。区纪委监委召集室组地片区协助单位进行会商,决定对后范村仓库租赁问题展开全面调查。

  随着调查深入,真相逐渐浮出水面。13名租户按时将租金交给了杨贤森,而对照村账户的资金流水,多笔租金却推迟了数月时间,才以现金交款的形式存到村账户上,甚至还有尚未上交的情况。

  “这些租金去哪了?”调查组工作人员直接拿出证据问道。

  “我自己也做点小生意,资金比较紧张。我个人账户收到这些租户租金后,有的用于银行还贷,有的用于支付货款。”杨贤森解释道。

  “你有没有意识到,这可是违纪违法行为?”

  “开始我只是想临时周转几天,马上还回去。后来发现村里没人过问事,心理也就慢慢放松了。直到第二年快要收租金时,我才把第一年的租金以租户的名字用现金存款的形式补交回村里账户。”杨贤森忏悔道,“没想到,走了弯路的租金,让我自己也走了弯路。”

  调查期间,杨贤森全部退还挪用款65余万元,但由于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2021年12月,杨贤森被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原村书记周顺利对仓库租赁工作失管失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在调查过程中,巡察组还发现后范村财务管理混乱、集体资产使用监管缺失、两委班子建设弱化等问题。路北街道监察办向后范村下发了监察建议书,要求村两委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强化“三资”管理,严格照章办事,保障村集体利益。(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纪委监委 贺玲惠 || 责任编辑 周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