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持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

发布时间:2023-03-22所属栏目: 国纪民意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近日,浙江省纪委监委召开省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述职会议,23家省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逐一进行述职。会上,各省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结合实际,纷纷亮出了各自深化改革的思路举措。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作出具体部署。浙江省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谋划部署推进改革工作,明确要充分发挥改革牵引带动、创立突破、促进治理的作用,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

  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为进一步加强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浙江省纪委监委研究出台了《浙江省公办高校案件审查调查协作联动工作办法(试行)》《浙江省公办高校自办案件统一审理工作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规范,探索了“提级型”“帮带型”“互助型”审查调查协作模式,切实深化“室组校地”协同联动。

  除高校外,浙江省纪委监委还明确要继续分层分类深化国企、开发区(园区)、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派驻机构改革以及“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监督改革,推动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开展片区协作,推动监督力量向基层下沉、向行政执法领域发力,推进派驻监督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不断做强派驻监督“探头”。

  为更加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进一步完善纪委监委内设机构对派驻机构开展监督检查、问题线索处置、措施审批使用等工作指导的制度,推进派驻机构依法规范用权,切实提升工作质效,浙江省纪委监委明确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派驻机构履职情况考核评价制度,并提出了新一年深化推进的具体措施,实行“亮绩赛马”。

  健全完善监督体系,以改革牵引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浙江省纪委监委结合开展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部署各地持续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深化运用村务监督的“后陈经验”,建强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激活基层监督“末梢”。健全完善提级监督、交叉监督等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对农村经济合作社、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等的监督,推动基层监督有效融入基层治理。

  为实现“四项监督”攥指成拳形成合力,浙江省纪委监委持续探索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在吸收借鉴“片区”协作、“室组”协同、“室组地”联动、巡视巡察监督贯通等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基础上,探索构建“制度+清单+流程图+数字化平台”的立体式统筹衔接机制,推动“四项监督”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统筹更有力、衔接更顺畅。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边实践探索、边完善制度、边巩固提升,推动“四项监督”由“单兵作战”向“双向融合”再向“多方协作”迭代升级。金华市纪委监委坚持横向联合、上下联动、快速反应的集群作战思维,把派驻机构和国企高校纪委划分为若干个协作组,建立“委领导、室联系、组互通、人共用、事协办”机制,有效整合各方力量,推动监督力量实现最大化融合。松阳县纪委监委统筹全县纪检监察力量,实施队伍一体管理、业务一体推进的“矩阵式”工作模式,打造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县、乡、村三级监督工作格局,以“预瞄式选题、全程式监督、闭环式整改”靶向式监督机制,推动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系统集成。